惠州打人案的5名嫌疑人已经全被抓获。殴打他人的处罚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情鉴定而定的,若是轻微伤,则需承担行政处罚,但是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有群殴与互殴在主体、客观上都有区别的。
一、惠州打人案5名嫌疑人已全部抓获
6月19日凌晨,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辖区上霞中路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受伤人员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初步调查,洛某龙与其女友及4名同乡行至案发地时,因发生争执进而殴打女友,附近宵夜档主谭某夫妇上前制止,期间被洛某龙及同乡打伤。
据惠州警方最新消息,目前5名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
二、群殴他人怎么处罚
群殴他人的处罚有: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及以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三、群殴和互殴的区别
构成的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主体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伙斗殴的构成主体是结伙斗殴的参加者和聚众斗殴的除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以外的参加者。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聚众斗殴罪的行为主体在客观方面具有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伙斗殴行为的主体都是斗殴行为的参与者,没有组织、策划和指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n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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