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我的房子我做主律师:这是侵犯使用权
李小姐这几天很有些烦:房东私自打开了自己的租住房,正巧被她撞上。虽然对方是出于好意,可她侵入了我的私人空间,让我没有安全感。
李小姐租住在江岸区花桥街欣竹社区,前天中午11点多,她用电水壶烧水,插好电线后,就到附近的商店买东西,计划10分钟就可以回来。谁知在路上遇到一位老朋友,不觉间就聊了近20分钟。等她赶回家时,发现房东张女士正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原来,住在隔壁的张女士听到开水壶的报警声,在敲门确定屋里没人后,因担心引发火灾,就用自己的备用钥匙打开房门,拔下了电源。
原来房东手里还有钥匙,那她平时不就经常进我的房间?李小姐在感激之余,对此提出质疑,指责房东私闯民宅。这是我的房子,我有权进入。房东张女士对此却不以为然。虽然最终双方和解了,但几天来,李小姐心里始终有个疙瘩解不开。租进去的房子,房东还能随便进吗?
记者采访了几位房东。他们说,房子租出去后,他们大都留有备用钥匙,但除非和住户有约定或迫不得已,一般不会私自打开住户的房源。
多位租住户也表示,租下房屋后,就是自己的私人领地,最反感他人私自闯入。有的住户为李小姐支招:为防止房东私自进入房间,可以向房东提出自配锁具。
湖北光年律师事务所熊文颂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市民的法律意识还比较单薄,有张女士这种想法和行为的房东大有人在,类似的纠纷时有发生。他认为,房屋出租后,房东只是房产产权所有人,而房屋的使用权已转移至租住户了。因此,未经住户允许,房东无权擅自进入,否则就侵犯了住户的房屋使用权和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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