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规定要求
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要求: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
二、工伤保险包括哪些类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
1.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4.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从以上各类待遇的构成和支付渠道上来看,充分体现了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以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求。
三、工伤保险赔偿款多久到账
通常工伤赔偿会在工伤待遇递交审核之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以及相应等级的津贴。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第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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