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中的担保人和保证人是一样的,都是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代替债务偿还债务。当然担保人、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一、当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3、当保证为连带保证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偿还债务。
4、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欠条要有见证人吗
欠条是否要有见证人,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见证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充当证人的作用,但是见证人不承担与债务人一起偿还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
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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