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需要签协议吗
时间:2023-06-04 19:34:29 4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需要签协议吗

不需要签协议。但如果之前约定的租赁期间的话,提前解除可以请求返还未发生的租赁费用,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间,随时可以解除,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提前通知对方(实践中7天至15天左右,给对方找其他承租人的时间)。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如果租赁合同未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

(二)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

(三)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

1、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

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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