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销了商标权的归属归属于谁
公司在完成注销程序之后,其拥有的商标权益并不会立即丧失,而是可以保留一年之久。在此期间内,商标持有人既可以选择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亦可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销请求。若在公司注销之时并没有处理商标的相关事宜,针对已经明确所有权的商标,相关企业仍享有追溯权利,可以通过对商标的所有权进行转移来实现。
然而,在实施该流程之前,请务必准备好如下所需文件:
首先,如果您的商标转让是由代理人代为操作的话,那么就需要向商标局提交一份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其次,作为购买方的个人或者企业,必须向商标局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然后,填写完整且真实的商标转让申请书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接下来,卖方公司还需要向商标局出示负责营业管理事务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颁发的注销证明;
同时,卖方公司的清算小组章程及其成员名单与清算报告等文件,都应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和备案;
最后,卖方公司全体股东必须签署同意此次商标转让的声明。当然,这其中必不可少的,便是来自卖方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并由双方共同办理转让手续。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将颁发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对于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注册人未将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的情况,商标局将通知其限期改正;若期满未改正,将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企业注销了银行账户必须注销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司如果完成彻底注销的程序,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并不能免俗地不进行相应的业务终结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公司经历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并购、特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不再续订,以及公司内部解体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终止法人资格的申请等多个环节之后,存款人的主体身份也将随之终结。这时候,存款人有义务在5个工作日之内向当初开设银行结算账户的金融机构提请撤销该账户。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当公司决定终止运营之后,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仍将被允许维持一年期限内。在此期间,企业主有权考虑是否进行商标权的转让或者申请注销这一权利。然而,若未能及时处理商标事项,那么相关实体则具有追索权,可以通过转移商标所有权来实现。在执行此流程之前,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文件:首先,代理人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次,购买方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再次,双方都需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商标转让申请书;最后,卖方还需出示注销证明、清算小组章程、成员名单以及清算报告,并且所有这些材料均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公示和备案。此外,全体股东也需要签署同意商标转让的声明,同时提交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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