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财产处理如下:
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着装修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迁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解除之前装修怎么处理
合同事先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未约定的:
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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