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所含检验批验收单核定;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总监主持;(勘察方只参加地基基础分部)。竣工验收由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
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个统计过程,没有时也有一些直接的验收内容,所以在验收分项工程时应注意:
①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缺漏的部位没有验收到。
②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如砖砌体工程中的全高垂直度、砂浆强度的评定等。
③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由经理部委派质检安检科、项目委员会等人员参加。由项目经理牵头,邀请建设方主要及有关负责人员,会同项目部技术人员、栋号管理人员、分包商等一同参与。依据合同逐步逐条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认证,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一一记录在验收认证结论栏,并限期整改后再次共同验收,直至合格。
2、当最终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将表中内容全部填写齐备,参与验收人员应分别在会签栏签字。建设方签字人员一定要有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总包方签字人员要由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项目委员会等人员参与,并且应齐全有效。以上两份表格内除签字部位外,所有内容均用机打形式。验收前填写人员应熟悉合同内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名称及分包单位必须与合同一致。
3、以上程序完成后,由质检科将验收单带回并与供应科、质检科确认签字后,由承包者将本表送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查签字。由质检科再次确认并盖章转预算科、财务科,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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