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对方卖掉财产怎么办
在特定环境下,如他人财产遭受非法占有或误占用时,首要任务应是以归还财产为手段进行妥善处理。
这种形式的处置即指侵权行为责任人对其因侵犯他人权利而获取之财产,负有将其归还给受害方的法律义务。
返还财产的范围不仅涵盖了原物本身,也应当包含该物品在返还过程中所产生的孳息部分。
若原物已经遭到损坏、毁坏或不复存在等状况,致使其无法如数归还,那么,我们必须考虑并采取其它替代性的责任承担方式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二、价值100多万物品被人侵占8年又要回可以告侵占罪吗
涉及到侵占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即使主动将非法占有之财产返还给了受害者,也只能在法律上获得减免处罚的待遇,而并不能改变其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立的事实。
具体来说:
1、若受害者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后要求犯罪嫌疑人退还不当所得,倘若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主动退回了赃款,那么他便不会被视为刑法意义上的侵占罪犯;
2、然而,若受害者提出返还款项的请求后,犯罪嫌疑人却无视法律权威,拒绝归还,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并提起诉讼后,才被迫将财物归还给受害者,此时,他仍然会被判定为侵占罪犯,但是在量刑方面,法院可能会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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