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通常是有原因的,建议你可以先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具体的情况。即使被注销,符合相关的条件也是可以重新申请办理的,如果相关的机关不作为,你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通常来说,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再次申领居住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
户口被注销了有什么恢复方法
户口被注销了恢复办法如下:
(1)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2)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3)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
户口注销办理条件有哪些
1、公民应征入伍;
2、公民出国(境)定居;
3、法院宣告失踪或长期失踪已在派出所登记半年以上,查无实人。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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