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产权人过世后子女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的顺序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屋产权人过世后子女继承有纠纷怎么办
1.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房屋产权人过世后子女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房屋继承手续办理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遗嘱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提交登记申请书,遗嘱,公证书等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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