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怎么收费
律师前往看守所与当事人会面时,其费用通常是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法规来进行计算的。
然而,律师服务收费需要先经过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充分协商才能够确定,但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物价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因为地域的差异及案件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通常包括了基础费用和超过基础劳动量部分所需支付的额外费用。当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他们可能会考虑到会见的次数、会见的时间长度以及是否涉及到特殊案件等多种因素,从而来决定最终的收费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能会见多长时间
1、作为律师,当需要会见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的被告时,必须要遵守的程序是在提出会见请求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实现会面。
2、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当辩护律师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由其代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具备完整法律效力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文件时,才有可能被允许与正在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在此前提下,辩护律师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请求时,看守所应立即予以安排,并且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在与当事人进行接洽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并且严格遵守价格政策和司法机关所制定的收费规范。此项收费标准将依据地区差异以及涉案性质等多方面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涵盖基本费用及额外工作费用两大部分。会面的次数、时间长度以及案件本身的特殊性都将是评估最终收费金额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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