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盖章合同是有效的,一般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一、劳务分包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
劳务分包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是合同形式的差异。承包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常采用口头的。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在建筑行业,负责招聘工人的施工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建筑行业,A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并购买材料,然后要求B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招聘工人,即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重要合同,应书面订立。这是国家监督管理基础设施的需要,也是由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决定的。
二、建筑工程合同多久失去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如果附终止期限的,期限届满时会失去效力。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以此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合同未约定终止期限的,可以依法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工程合同失效时间是指超过诉讼时效时间,而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间是3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发包方
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如果施工合同附期限的,期限届满后就失去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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