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机构: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龙岩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属、省部属驻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岩市劳[2001]8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统筹管理,是指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设立工伤、生育医疗统筹基金。用人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参加工伤、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缴纳工伤、生育医疗费。由市劳动局管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办。实行统一筹集,统一调剂使用,统一管理的统筹管理体制”和第八条“职工工伤、职业病和生育医疗费用发生时由用人单位或个个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凭医嘱和用药清单向工伤、生育基金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后报销”。
办理条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属于职工工伤范围
办理程序: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及时送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待伤情相对稳定后送定点医疗医治。职工工伤医疗费用发生时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凭医嘱和用药清单向市医保中心申报,经审核后报销。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书、报销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病历及出院小结。
办公地址:九一北路116号新罗农行四楼
联系电话:2297358,2251525
投诉电话:2251535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条例》的第一条即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者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即职工为实际赔偿的受益者。
《条例》的制定对企业的利益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即如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是由企业支付的。
大多数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由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代工伤职工领取,并应及时发放给工伤职工。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要进行工伤认定,所以要进行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还要提交很多的材料,工伤认定的申请表,还有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这个可以用劳动合同来证明,还有医院对于当事人的诊断书,然后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即可。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