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2、当申请人是亲自到专利局递交文件时,以专利局收到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3、如果申请文件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4、如果邮戳模糊不清,无法或难以辨认,专利局会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交申请文件在邮局寄出的确切日期证据的,以寄出文件日为申请日。
5、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时,一般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期与授权日期的区别
(一)其实专利的授权日和专利的公告日是一样的,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全文4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