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在哺乳期原则上不允许离婚的,但女方受到家庭暴力,法院会受理,且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二、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
1.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
2.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行为具有经常性;
4.其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起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家暴需要如下证据:
1.能证明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影像、物证、证人证言;
2.请求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调解的记录证明,或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报案记录;
3.行为人的认错书、悔过书;
4.伤情鉴定报告;
5.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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