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销时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时间:2023-12-16 16:56:25 4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合伙企业注销时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书。

3.合伙人身份证明、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

4.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所做的决定以及企业被吊销执照的相关文件。

5.如果有分支机构则需要准备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

6.《备案确认通知书》。

7.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8.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合伙企业注销的情形

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具体为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注销的具体流程

注销合伙企业的具体流程是:

1.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2.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n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n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全文7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合伙企业注销时必须提交哪些材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合伙企业注销时必须提交哪些材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