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负责人×××的警示限制”;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职工工资完结情况的说明;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