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会能否决定如何发放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无权决定如何发放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征地补偿金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上述事项。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本村农民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可见,对村里农民所有的土地等财产的管理属于村委会的权限范围,但权限仅限于管理权限,不能扩大。二是如何解决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金的问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应该结合当地具体的拆迁补偿政策和房屋的具体情况。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补偿不合理、补偿不及时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协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找到专业的律师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般征地补偿,只要户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土地就作为生产资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员。现在生活在农村、在企业工作的,也被列入被征地农民的范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委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对公共利益给予补偿。村委会不发放土地补偿款的,可以通过乡政府责令改正。对挪用公款、挪用公款的,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村委会能否决定如何支付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果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被村委会贪污或挪用,村民也可以保留证据维权。农村土地补偿由村委会负责。如果我们拒绝付款,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不想只知道片面的内容。我们应该向律师在线咨询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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