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相应的超市工作人员申请支付足额的赔偿金,且这笔赔偿款项必须至少等于该商品所标示的市场价。
鉴于超市收费行为的不合理性,这已确定构成了违反价格约定的行为,成为价格失信的明证,所以基于这样的事实,您完全有法律依据向他们提出索赔。
然而,如果您提出的赔偿金额是人民币五百元的话,对于这位扫码POS机的员工来说,并无恶意使然的主观因素影响此事件,因此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可能会受到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全文4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