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的风险包括拿不到经济补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拿不到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离职手续当天算出勤,只要员工当天在上班,那就算是出勤。
一、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的风险
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的风险有:
1.拿不到经济补偿
首先,如果员工在不想继续工作了,或者因为公司的一些原因,例如不缴纳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等,这种情况既不提出离职,也不提交被迫解除劳动通知函的情况下,直接不来了,连续三天之后,公司是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还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
2.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公司可以暂停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换言之,就是如果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暂停发放经济补偿金,待员工办理完离职后续后再予以支付。
二、办理离职手续当天算不算出勤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算出勤。工资结算之日与解除劳动合同当日职工是否打考勤息息相关。因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通常在离职单上会确认劳动者的考勤天数或者工时。如果在解除合同之日打了考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当日计算在内;如果没有打考勤,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已离职,用人单位没有义务给劳动者计算当日工资。
三、单位不给员工办理辞职手续怎么办
单位不给员工办理辞职手续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这样30天后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而且不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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