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能同时办理吗?
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不外乎这两种情况。一是增加经营范围,二是减少经营范围。
首先,需要准备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这需要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而公司需要在股东会议的记录上签署。
二、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本公司因发展的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公司名称由原“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各种登记及变更手续已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完毕。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公司将启用新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原公司名称停止使用。
三、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的影响有什么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是没有影响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全文7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