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后,没有违约的当事人一般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可要求违约金吗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如果是因为违约撤销的是可以要求违约金的。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需要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不能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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