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离职多久可以取
公积金离职多久可以取没有特别限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公积金相关政策
公积金相关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三、公积金贷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1.初审。包审查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
2.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有关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4.办理担保手续。审核通过的,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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