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由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统一监管的第三家全国性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平台。支持股转挂牌(新三板)和两网一退(老三板)股票转让业务。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特点
1、机构投资者
①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法人;
②实缴出资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
③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等QFII、RQFII等机构投资者。
2、自然人投资者
①本人名下近10个转让日日均金融资产500万以上;②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验;或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参与)。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如何进行转让
申请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定向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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