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侮辱罪的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由此可知,该公司对员工的行为已经构成侮辱罪。
侮辱罪在我国刑法当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被害人主动向法院告诉)的犯罪。这一罪名的成立以公然、当众侮辱为必要,不为第三人所知的、私下的侮辱不构成侮辱罪。那么,什么叫侮辱罪,到底侮辱罪如何处罚,究竟侮辱罪判几年?请继续关注下文内容。
一、什么叫侮辱罪
(一)侮辱罪的概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
(3)文字侮辱,即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二、侮辱罪如何处罚
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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