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过程如下:
首先,双方需要就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并正式签订预售合同。在此之前,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确保该项目具备合法销售资格和条件。
其次,购房者可选择亲自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授权开发商代表将已签订的预售合同递交至市或区级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反之,若所有条件均符合规定且手续完备,交易中心将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并向购房者发出书面通知,请其前来领取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最后,当开发商成功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获取房产证之后,可以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间,若开发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必须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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