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时间:2023-03-29 13:10:09 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一、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表现在:

1、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及生活设施、生活用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而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责任。

2、学校应承担必要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因学校未尽管理义务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责任。

3、学校应履行对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责任,对他们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因为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4、学校负有对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在履行义务时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做好工作,并应尽责。一般来讲,年龄越小,其行为能力及认知能力就越弱,学校的责任就越重。

综上所述,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如果没有履行好义务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学生家长可以追究学校方面的侵权责任。民事侵权的构成有几方面,有违法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损害后果发生,并且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等。

二、什么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法律、规章、制度和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

全文7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侵权责任 最新知识
针对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