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索回以前赠送的礼物分情况而定。礼物已经交付给对方,所有权于对方,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得随意要求返还。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赠送对方的一些化妆品、包包、领带、衣物等等,往往更大程度是出于交往的礼仪、爱意的表达,而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馈赠,因此这些生活用品或小额礼物的赠与,一般被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无条件的赠与。
订婚的礼金分手了要退吗
订婚的礼金分手了要返还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返还彩礼,查实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为双方订婚的,一般是没有登记结婚的,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是男方因为婚前购买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又或者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并没有在一起生活,应当将彩礼返还,且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订婚礼金是彩礼中的一部分,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都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是在订婚时给女方,结婚就不用再另给礼金,有的地方则是订婚的时候给女方礼金。结婚还需再给一次。
订婚分手处理方式如下:
订婚只是一种民间习俗。不具备法律效力。没有办结婚证,国家法律不会承认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对分手事项协商一致处理即可。如果涉及彩礼,因为双方并未登记结婚。男方可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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