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仅签署离婚协议但未进行领取证书手续不得视为正式离婚。
只有在夫妻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程序之后,才能将其认定为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倘若已经写下了离婚协议书却未能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对夫妇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他们依然属于合法配偶。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撤销之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并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最终被法院宣判离婚,那么同样可以被视为完成了离婚过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