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步吸纳“两个五年”人群入户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共十八项内容,涵盖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创新人口管理、解决户口迁移重点问题、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等户籍制度改革核心内容。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莞版户籍制度改革第一大亮点就是逐步吸纳“两个五年”人群入户。《方案》明确逐步调整东莞市入户政策,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逐步吸纳在莞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东莞。
二、全市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部门将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服务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根据《方案》,东莞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三、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莞版户籍制度改革还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积分入户政策,建立健全以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相挂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同时,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切实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四、将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
在此轮户籍制度改革中,东莞还将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整合各有关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落实接入省级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市住房公积金、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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