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装修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I.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装修工程或变相分包出去
II。乙方应按照甲方签署的预算表中列出的材料名称和数量发放材料。所有进场材料在经甲方或其客户验收确认后,方可用于装修施工。如备料不足,乙方应及时补发,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不得自行在其他地方购买和更换
III.及时清除残留物,以免堵塞下水道系统或影响其他施工和质量
IV.对于在建工程,如果甲方认为设计不符合要求,或施工技术和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与乙方项目负责人协商优化项目,或直接要求施工人员改变现场施工方法,按新要求施工。因设计变更增加的施工费用由甲方适当支付
v.墙上开槽、走线的开槽工程必须按标线切割整齐。新墙应预留线槽,不得采用先砌墙后重新开槽的方法。
VI.卫生间应回填细渣和石块,以保护埋地冷热水管道。
VII。所有水管应为热水管。安装后,应在规定压力(10kg)下进行24小时的压力试验,以检查水管的密封性。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项规定将装修工程分包出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物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补充协议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mm/DD/yyyy**mm/DD/y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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