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屋婚后加上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1、婚前的房屋,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离婚的,按以下方式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二、婚前财产有哪些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如工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继承的房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二)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如钻戒等高价值的饰品。。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如尚未发表的文章。
(五)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如婚前财产的书面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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