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资料:首先在清晰相关事项,确认自己符合商转公的条件下,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商转公申请表,接受银行审核。2,贷款审核:当提交申请的贷款人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时,会接到银行的通知,与银行工作人员就行面谈,并审核、打印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同时还要对申请人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测算申请人转为公积金贷款后的还贷能力以及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3,签订合同:对于通过征信调查及还贷测算的申请人来说,接下来就是与商业贷款的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同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4,补缴差额资金:公积金贷款的金额要比商业贷款少,所以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申请人首先要将原商业贷款总额与公积金贷款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补缴出来,相当于这部分差额当了首付款,存入公积金贷款开设的存款账户上,用于结清原商业银行的贷款,剩下的欠商业银行的贷款就要等待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后来结清。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办哪些手续?
办理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好以下这些资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七)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八)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
(九)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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