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保价,是指由寄件人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相应比例的保价费用。“保价条款”一般约定为:保价货物发生损失的,快递公司按照损失与保价金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未保价货物发生损失的,则按照快递运费的3至5倍予以赔偿。
“保价条款”属于快递公司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并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条款。由于快递业具有一定的经营风险,实践中,快递公司为了减少风险,普遍采用保价条款规避责任。而该条款又单方面减轻了快递公司的责任,限制了寄件人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对寄件人不公平的问题。
一、保价赔偿之后物品归谁
快递运送中所有破损皆为快递公司负责,赔偿价格为快递费的三倍,保价物品按照保价赔偿。保价需要保价费根据物品的贵重程度为物品实际价值的百分之1到百分之五。保价人应为实际买方,但是这个是双方自行商量的,卖方同意付保费也是可以的,同时赔偿不是交易,无论赔偿多少,原物品都属于物品拥有者不属于快递。
二、快递最新赔偿标准是啥?
快递赔付标准:
1、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未保价快件,信件类按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2倍赔偿,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5倍赔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保价的快件,按保价金额的2%计收保价费,快件发生丢失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保价最高限额为每票人民币三万元整;
3、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费等附加费用);
4、自然灾害、空难、战争、交通事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及损毁,不承担赔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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