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袭警罪的诸多问题,关键在于法律规范的模糊与现实情况的错综复杂之间的矛盾。具体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所谓的"暴力型袭击"与"妨碍执法行动"等各类行为的确切定义,现行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限定,这就为实际案例的解读留下了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除此之外,针对袭警行为的量刑准则,法律条文同样缺乏明确的规定,这无疑给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带来了极大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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