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频遭黑手
时间:2023-06-07 09:11:08 3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盗取QQ账号密码3万余组,将账号内的Q币套现后获利上百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易龙等5名被告人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初,伊泽得知王易龙可以编写QQ木马程序,遂告知吴某。吴某向王易龙订购QQ木马程序,要求该木马程序能获得他人的QQ账号及对应密码、Q币数量等信息。王易龙按要求编写出木马程序后,吴某以每天500元至600元的价格买断使用,并不时给王易龙额外奖励。

此后,吴某通过流量商将木马程序掺入网站的网络链接加以散布,电脑感染木马病毒的用户一旦登录QQ,其账号、密码、Q币余额等信息,就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传输到吴某租用的服务器上,以文本文件的形式保存。吴某与李某(另案处理)及明进、梁唯夫妇商定,将QQ账号信息卖给李某,明进答应为李某记账并汇报每日账目情况。之后,吴某让伊泽登录服务器取得QQ账号信息变卖获利,伊泽则定时向王易龙支付每日的买断费用及额外奖励,向流量商、服务器租赁商支付相关费用。

经查,该团伙共盗窃QQ账号3万余组,将账号内的Q币套现后获利108万元,仅王易龙所获赃款就多达6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吴某、王易龙、明进、梁唯、伊泽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其中存储、处理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对5名被告人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吴某等4人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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