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法院查封房怎么办
关于一房二卖的判定,主要遵循如下四项基本原则:首先,对于两份合同均未实际履行的情形,应优先考虑签订时间更早者;其次,当其中一位买家已合法获得标的物所有权时,应贯彻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再次,若两位买家均未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则优先维护占有在先的一方权益;最后,对于已经有一方当事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尊重其履行行为的先后次序。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塞外名苑一房二卖怎样解决
处理一房二卖问题的基本准则如下:首先,若尚未交付的房屋出现此类问题,则应将已进行登记的购房人视为优先购买方;其次,如果双方均未办理预购登记且未实际交付房屋,此时谁先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其权益便更有保障;再者,若双方均未办理预购登记且也未实际交付出售房产,谁支付的首笔款项多,则谁享有优先购买权;最后,同一栋房屋分别与不同的购房者签订了买卖合同,谁先实际交付了房产,谁就拥有优先购买权,而对于尚未交付的房产,则应将已进行登记的购房人视为优先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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