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了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而且有可能造成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来源上的混淆。主要抗辩方式有:
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比如,商业街的美食地图上使用麦当劳、真功夫等商标。
2、正当使用抗辩。正当使用一般包括叙述性、描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
3、权利用尽抗辩。权利用尽即商标权利人在商品合法投放市场之后就不能对该商品的进一步流通如转销、分销等进行干预。
4、合法来源抗辩。商标未使用抗辩,此种抗辩会构成侵权,要停止侵权,但可以不需赔偿。5.在先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6、商品不类似抗辩。在进行抗辩时,若能证明双方商品不类似,则不构成侵权。但是知名品牌可以获得跨类保护。
7、商标不近似抗辩。
8、恶意抢注抗辩。
一、商标相似度多少算侵权呢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第二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根据这一规定可知,判断商标侵权的前提是容易导致混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则推定势必会导致混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需要满足容易导致混淆这一要件,才应判定为侵权,是否容易导致混淆需要通过商标视觉效果、产品包装外观、销售形式、是否出现相关公众发生混淆后投诉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商标使用在不同种也不类似的商品上,则商标是否近似就不涉及侵权的问题,因为不存在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但驰名商标除外。
二、债务人死亡后未及时求偿是否适用两年诉讼时效
企业被起诉商标侵权,应做以下几件事应对商标侵权诉讼:
1、企业使用标识与涉案商标进行对比
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与商标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企业使用商标的商品是否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即标识的对比和商品的对比,标识的对比就是两个图案的对比,遵从以下原则:
第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第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第三,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商品的类似可以参照《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但主要看两个产品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是否相同。
2、企业使用标识是否具有在先使用、合法来源等抗辩事由。如企业使用标识在先,则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或者企业使用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企业已经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也可以免于赔偿。
3、商标注册人自身是否使用涉案商标
如商标注册人本身从未使用过涉案商标,既然没有使用就没不存在损失,被诉企业可以免于赔偿,只要停止侵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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