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二是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实务中,之所以这两种说法比较多,主要是涉及到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属于何种性质产生的。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视为劳动报酬的,则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如果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视为惩罚性的赔偿的,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
一、没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注意,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主张两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的,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两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不予支持。
如果公司有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建议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降低用工违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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