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对合同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合同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方式: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2.在提出撤销裁决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其观点。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不予执行裁决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裁决的裁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对不予执行裁决的裁定不服时,可以通过复议程序来寻求解决方案。复议期间,裁决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不得执行裁决。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当事人可以申请停止执行裁决,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复议决定维持不予执行裁决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合同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也可以申请不予执行裁决,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如不服不予执行裁决的裁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裁决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不得执行裁决;如复议决定维持不予执行裁决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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