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对方的私人财产。结婚时,夫妻一方赠送给另一方个人所用的礼物,应当认定为受赠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其赠送就没有法律意义了。
一、离婚女方能否带走首饰
离婚女方能带走首饰。
1、但对于价值较大、投资价值较高的贵重珠宝,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在处理离婚纠纷时,金银首饰的归属往往会引起双方的争议。在地方法院的判决中,珠宝作为个人物品归个人所有,珠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虽然不同地区的法院或法官有不同的审判观点,但金银首饰本身的定性也是判决结果不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2、作为个人物品,离婚后归个人所有。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确定只赠与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
金银首饰虽然价值很大,但仍然具有个人特殊性。对于一些收入高、消费高的人来说,确实属于个人日用品。判决归个人所有,符合夫妻双方购买首饰的真实意愿。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各自购买,自己使用的首饰,或者一方明确表示赠与对方的首饰,法院会判决归个人所有;
3、作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大多数人来说,金银首饰的确超出了生活用品的范畴,首饰除了个人佩戴外。往往具有投资价值。很多情况下,虽然只有一方在使用,但购买往往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因此,对于不能明确证明购买、赠与、归属的珠宝,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在实践中,正是因为举证困难,大多数珠宝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
彩礼,是中国婚嫁传统习俗,是指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反映在法律上,应理解为婚姻关系成立之前男方赠送给女方一定财产的行为,因此,属于婚前赠与行为,应属于一方所有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婚前买房,不一定能够算入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同时能够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主要是指:
1、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已经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需要注意,这时候并不要求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算只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也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主要因为双方都有所出资,因此,双方都对此项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
2、其中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但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能够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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