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犯,知道、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可以在什么程度上介入他人的私生活,决定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公开的范围和程度。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格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和平与私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犯、知识、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人格权。如您曹到侵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有哪些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隐私权是个人自由、个人信息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的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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