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报销急诊,不住院也可以报销,只要有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单。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急诊医保报销比例
急诊与转诊报销比例都是一样的。不过急诊备案是为方便急诊患者所实施的代替转诊的一项措施,因为患者急病住院,所选择的就近的医院,也来不急办理转诊手续。
所以,急诊备案有以下两点宽松条件:
一、是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时打新农合咨询电话备案即内可;
二、是不受是否新农合定点医院的限制,住进非定点医院也能报销。
由以上内容可见,非急诊患者是不适合这项政策的,另外,急诊住院的参合患容者出院报销时还需医院出具急诊证明。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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