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责任。外商投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商投资企业有其他形式责任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外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纳税。外商投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缴纳。第五十二条外资企业的外汇业务,依照中国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五十六条外资企业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第六十四条外资企业在中国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载明聘用、解聘、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全文3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