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的材料有: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3.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5.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7.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二、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如何
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失业员工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n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n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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