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保护令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一、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1、申请保护令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具体的请求;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对于存在或者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二、申请支付令程序是什么
申请支付令程序如下:
1、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提交相关材料;
2、法院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后通知债权人,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所载明的有效期为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案情确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生效。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予以撤销、变更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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