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凭《部队干部家属随军的批复》、《军队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户籍证明》,到落户地县分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一、西藏户口怎么办理
(一)新生婴儿或未成年子女的落户办理程序: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书》、《户口簿》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居住地亲属》户口簿办理落户。
(二)转业、复员、退伍(含志愿兵)军人的落户办理程序:凭县、市(区)以上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
(三)随军家属子女的落户办理程序:凭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签发的批复、《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办理落户。
(四)购房者的落户办理程序:凡在我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等。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出
离婚后女方户口的迁出流程为:1、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3、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三、离婚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转户口需要的手续为: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3、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最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对于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则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全文8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