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随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家属随军审批表。
[5]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证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或部队出具的由所在部队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8]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9]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房产证等证件号码与军人证件号码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