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干部及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市区外户口迁入。
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的家属随军文件
3、任职通知书、军官证或入伍批件档案资料复印件(加盖保管部门公章)、士官证
4、家属的户口本、身份证
5、结婚证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上传;
2、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申请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办证中心办结邮递原证件和准予迁入证明。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窗口审查证明材料;
3、填写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4、手续齐全有效的,给予当场办理。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准予迁入证明1元/张
受理地址:婺城公安办证中心: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79-8229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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